4000-997-186
(服务时间:09:00~21:00)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挂牌代码:
100355
股交中心最近公告
官方QT语音群: 98980560
微信客服
微信号:
18001819332
微信号:
18018616323
官方QQ群
群号:
470981153
帮助中心
|
回款预告
首 页
置换
认 购
论 坛
信息披露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论坛
有问必答
有问必答
板块
精华:
0
主题:
15131
发表主题
不见面的借贷和电子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如何解释?
评论本帖
+ 分享
2014-07-20 10:36 发表在
有问必答
|
最后回复于 2014-07-22 10:03
1384
1
风**月
咨询过上海律协信息网络及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商建刚,根据法律规定,不见面的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借贷双方所签的电子合同也根本没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借款人以编号签著的,追责将变得的更困难!以上希望钱多多给予合理详细的解释,谢谢
来自 多多论坛
© 本文版权归 风**月 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来自
有问必答
2014-07-20 10:36
评论本帖
送花
0
人已送花 { 1鲜花
消耗1积分
}
钱**1
沙发
您好,合同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 【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中书面形式解释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同时钱多多的协议为四方协议,包括借款人、投资人、平台、受托人其约束力更强
2014-07-22 10:03
评论
发表
2 条记录 1/1 页
发表回复
游客
回复
收起
在线客服
帮助中心
收益计算
收益计算器
投资金额
收益利率
%
计息月数
月
复利次数
次
等额本息
付息还本
等额本息复利计算
计算收益
本息合计
0
元
利息合计
0
元
×
来自 多多论坛
© 本文版权归 风**月 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