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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阶段是纵向发展的结果,网贷监管有点到面,由偏到全,从粗放管理到精细化管理,也就是由松到严的一个过程。我认为监管的意义也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确立了网贷平台的合法地位,并赋予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的明确定位。第二是通过条条框框的监管细则最大程度上的保证了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也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网贷行业的内部洗牌,充分发挥市场规律的作用,让网贷平台优胜劣汰。
像上面的8.24新政,以及银行存管指引、信息披露指引、备案登记指引和国家的专项整治,这几个环节都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我们最终从网贷的“备案登记指引”看到了网贷平台合法整改的路径,首先是地方金融办对网贷行业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工作已经于11月结束,然后是专项整治中的分类管理工作,到明年3月份结束。也就说网贷平台需要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下完成合法整改并得到地方金融主管部门的肯定后,才能通过备案登记。网贷平台拿到备案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就能申办ICP证,在此基础上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借鉴8.24新政中关于“借款上限”的规定,完成对平台产品的合法整改。 总的来说网贷能有今天这样的发展成果确实来自不易,3万亿的累计成交量也弥足珍贵,但是道路是曲折的,前提是光明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监管政策已经完善的情况下,网贷也将开启它最终的合法规范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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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网贷行业的监管,应该是从2014年开始,从2014年到2016年,按照时间轴来划分,我觉得可以把网贷行业的监管分成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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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第一阶段的网贷监管,多是一些政府或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为主,并未上升到法律法规政策,也不具备法律效应。但是第一阶段的“红线”、“导向”和“原则”也算是为后面制定详细的监管细则提供了理论基础,也就是说无论是后来的“指导意见”还是“监管细则”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发散或完善的。
这段时间的监管应该是从松到严的,如指导意见一度让很多人看到国家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决心,适度监管和创新监管的原则也让人感觉到自己在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业,也是在网贷行业出现众多跑路、倒闭现象后,政府的被动监管,某种程度上说也算是一种亡羊补牢。虽然各种监管政策明确了网贷的合法地位,包括期业务定位。但是网贷行业的业务活动空间进一步收缩,业内开始真正的大洗牌时期。
三个阶段是纵向发展的结果,网贷监管有点到面,由偏到全,从粗放管理到精细化管理,也就是由松到严的一个过程。我认为监管的意义也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确立了网贷平台的合法地位,并赋予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的明确定位。第二是通过条条框框的监管细则最大程度上的保证了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也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网贷行业的内部洗牌,充分发挥市场规律的作用,让网贷平台优胜劣汰。
像上面的8.24新政,以及银行存管指引、信息披露指引、备案登记指引和国家的专项整治,这几个环节都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我们最终从网贷的“备案登记指引”看到了网贷平台合法整改的路径,首先是地方金融办对网贷行业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工作已经于11月结束,然后是专项整治中的分类管理工作,到明年3月份结束。也就说网贷平台需要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下完成合法整改并得到地方金融主管部门的肯定后,才能通过备案登记。网贷平台拿到备案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就能申办ICP证,在此基础上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借鉴8.24新政中关于“借款上限”的规定,完成对平台产品的合法整改。
总的来说网贷能有今天这样的发展成果确实来自不易,3万亿的累计成交量也弥足珍贵,但是道路是曲折的,前提是光明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监管政策已经完善的情况下,网贷也将开启它最终的合法规范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