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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灌水 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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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一位市民丢了钱包,称钱包内有7000多元现金以及手机等物品。监控录像显示,钱包被另一位市民捡到,其称钱包已被丢弃,但无法举证。法院认为,公民拾得遗失物,未能按照物权法规定妥善保管,捡拾人应当赔偿7000余元以及手机等物品。

对此事件,大家怎么看?

来自 闲聊灌水 2018-01-08 15:15 评论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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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赞同法律的判决,应该赔偿!
2018-01-08 15:19 评论
板凳
不想要为什么还会捡,一看就是说谎的
2018-01-08 15:33 评论
板凳
社会提倡拾金不昧!尊重法律!
2018-01-08 18:20 评论
板凳
丢的人怎么举证里面有7000多元?还有手机?监控看到里面有7000元吗?监控看到的捡钱包的人是不是第一个捡到钱包的人?也许是小偷偷了钱包,拿了东西然后丢弃呢!再说是你丢的钱包,又不是人家偷的,坚决不还。
2018-01-09 08:28 评论
板凳
丢了钱包的人自己得首先举证自己钱包内有7000多元现金以及手机等物品。
2018-01-11 10:3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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